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2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99

 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陈守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审计部门围绕预算执行和管理、政策落实、精准扶贫、安居工程、就业社保等方面,依法进行了审计监督。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指出存在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加强预算执法监管、落实国家重大决策、强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建议是可行的。会议同意县审计局局长陈守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强化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要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加强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要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改革、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保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边审计边整改与建章立制并重,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县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对照审计发现重要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对审计查明的问题,在做好整改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审计反映出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老问题。

三、坚持加强审计自身建设与创新审计方式并重,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要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要积极推进审计方式创新,探索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今年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专项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作为县政府整改情况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会议审议,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的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