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对县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履职情况的 评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14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109

 县人民检察院:

20175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到会的3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为:陈兴平同志满意票38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侍术祥同志满意票37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胡展同志满意票37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满意率分别为100%97.4%97.4%,根据《灌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3名副检察长履职评议结果为满意。会议提出对3名副检察长的评议意见如下:

陈兴平同志评议意见

该同志政治素养好,谦虚好学,待人热情真诚,具有较高的领导艺术。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勤奋扎实、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参与讨论审查各类案件900余件,没有一起案件因人情关系而枉法,没有一起案件因畏权而曲法,胜任本职工作。

20161月以来,其分管的公诉工作,共起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03203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案件91119人。分管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对全县50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与全县10余家单位签订了廉政共建协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撰写调研分析报告23篇,20162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分管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向有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追诉通知书413人,此外,加强审判监督,共向法院提起抗诉案件46人。

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面对工作压力大,案件增多情况,有时会产生急躁情绪和畏难情绪;二是对分管干警的管理工作不够到位;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

建议: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后备干部的传帮带工作;进一步加强分管干警的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官形象;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侍术祥同志评议意见

该同志政治素养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工作上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2016年带领分管科室的干警共拒说情36人次,拒吃请28人次,树立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胜任本职工作。

2016年以来,全力配合员额改革,承办了“3.28”赵某某金店抢劫案,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4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其分管的侦查监督科共受理207272人,审结205268人,批准逮捕173214人。分管的刑事执行检察科监督新收押人员288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发检察建议书2件;开展安全防范检查38次,个别谈话182人次,羁押必要性审查1823人,对全县49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撤销缓刑收监2人。

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需要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克服有时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二是对业务学习不够系统,需进一步加强对新的法律知识学习;三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时间较少

建议: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素质教育,树立群众满意的人民检察官队伍形象;对业务学习进一步系统深入、精益求精,全面掌握法律知识;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一线工作。

 

胡展同志评议意见

该同志政治素养好,自我要求严,作风硬朗,业务熟练,能吃苦耐劳,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并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并督促分管部门干警参与两学一做”“治庸、治懒、治浮、廉政风险排查等各项廉政建设活动,使廉洁意识植根于干警头脑之中,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胜任本职工作

2016年以来,其分管的反贪反渎两个部门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929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4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杨某行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优秀一案一总结案例。分管的行装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保障有力,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及时公开程序性信息,所有的讯问和询问都在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进行,干警全部是在镜头下办案依法保障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

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对重大案件查处力度仍显不足;二是对查办职务犯罪的宣传不到位,以案说法的工作参与较少;三是对行装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协调工作需要加强。

建议: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注重查处案件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的查处和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加强行装工作的组织协调,更好地服务于实际工作。

根据《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陈兴平、侍术祥、胡展三名同志在接到评议意见十五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六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