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关于落实好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0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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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财〔2020〕19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57号建议的答复

 

金万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好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依据

收到建议以后,财政局十分重视,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镇街人民政府,妥善处理你的建议。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3号)精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委办发〔2010〕45号),明确“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全县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首次设岗时的0.8:4.8:4.4逐步过渡到1:3:6”,由于当时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完成,所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灌入社〔2010〕62号)中,提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待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再实施”。

为了调动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县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委办发〔2010〕45号)精神,根据镇街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按“1:3:6”的比例进行了初步设岗,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聘用,兑现了岗位工资,据统计,截至2020年5月,我县镇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副高岗位上为8人,聘用在中级岗位上为132人。

二、相关建议

下一步,与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镇街政府密切配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主动承担财政部门职责。

 

 

联系人:王其胜               联系电话:88831507

 

                      

 

 

灌云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