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关于解决粮食大户粮食存储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0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43
A公开
〔2020〕灌农建议字第10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颜庭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种粮大户粮食存储难的建议》收悉,根据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灌云县对我县种粮大户的粮食种植和收购政策有以下几点:
1、近两年的稻谷补贴政策:具体见灌政发(2018)207号《灌云县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灌政发(2019)97号《2019年灌云县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收购方面:托市政策是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价格,对农民生产的余粮应收尽收。
3、我县对种粮大户规模种植的粮食,在收购方面采取:提前预约收购。在收购价格方面:执行优粮优价收购。
关于建设粮食储存设施的相关用地政策,请参阅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3775468520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