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关于加快农村农房改善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0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7

B公开 〔2020〕灌建建议字第3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于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农房改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因:江苏是经济大省,综合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发展中还存在地区不平衡、城乡有差距的状况,特别是苏北农村危旧房、空关房比较多、农房布局分散,推进苏北人居环境改善,符合时代要求,切合群众需要。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部署中重点强调的三件事之一,这项工作关系苏北农民生活质量,关系全省全面小康建设大局,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系统考虑和推进,决不能让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 一、农房改善总体情况 灌云县紧紧围绕省市农房改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决策部署,确定“任务书”、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我县共计完成5572户农房改善,有10个新型社区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开工农房3338套,达到验收标准458户。2020年围绕5000户年度农房改善任务,我县共排定农房改善项目27个,覆盖县域所有镇街,其中2019年结转项目9个,2020年新开工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36.53亿元,占地面积2522.71亩,总建筑面积163.04万平方米,计划改善农房10147户。27个农房改善项目中,农村社区项目13个,城镇社区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20.86亿元,改善农房5436户。 二、工作措施 在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做到“六个聚焦”。 一是聚焦组织推动。成立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亲自挂帅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下设“一办七组”( 办公室、政策保障组、规划设计组、房屋征收组、土地整理组、资金筹集组、住房建设组、产业发展组),切实加强工作的衔接、指导和协调。今年3月起县纪委派1名常委专门负责项目督查推进,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问责。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抽调13名工作人员组建“县农房办”集中办公,设置综合协调、政策保障、项目推进3个小组,负责全县面上工作的推进;每周二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全面参与,会同“农房办”每周进行现场督查,每周编发督查通报,督促镇街和相关部门按序时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聚焦政策驱动。结合县情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灌云县2020年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实施方案》《灌云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灌云县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入镇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灌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灌云县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资料和项目资料台账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切实保障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聚焦规划引领。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规划发展村庄305个(24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5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和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876个一般村庄。同时组织编制了56个实用型村庄规划,其中:32个经县政府批复。对2019年、2020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全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进行,在规划过程中始终考虑乡村特色风貌塑造,只有县城区和乡镇集镇区范围的项目设置少量多层和高层建筑,其他项目均以低层建筑为主,所有开工项目经过县规委会审查批复。 四是聚焦群众意愿。制定农民群众住房改善意愿情况调查表,进村入户,采取“家家到”的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农民意愿、住房现状、收入情况、现实需求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的摸底调查,真实了解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想法,逐户签订协议,准确了解进城、入镇、留村的人口规模、分布状况,结合省市督导调研提出的要求,科学确定年度重点项目。 五是聚焦典型带动。坚持典型示范、试点引路,以条件成熟、群众意愿强烈的小伊镇大孙张葛村、南岗镇东园曹赵村等新型农村项目为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带动作用,引领全县工作开展。依据编制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挂图作战、倒排节点,强力推进农房改善项目迅速开工,全力打造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样板工程。截止目前,27个农房改善项目中,2019年9个结转项目(南岗镇岭上仁家、小伊镇伊荷新村、侍庄街道侍荷园一期、杨集镇三星雅苑一期、圩丰镇丰泽园一期、同兴镇枫情苑一期、四队镇双龙花园、隆腾佳苑、幸福里)已全部复工,共开工2380套,封顶1216套,部分项目进行墙体内外装修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0年18个新开工项目有4个项目(下车镇石羊里南区、杨集镇三星雅苑二期、燕尾港镇知青小区、东王集镇伊云湖畔)进入施工阶段,在进行打桩和临时设施施工;其他项目优化方案设计、进行土地报批、图纸深化设计、施工招投标,加快工作推进。 六是聚焦资金保障。2018年—2019年我县省级专项资金共计4.1亿元,截止目前已使用23647.6万元(含危房改造2456.4万元),近期还将调度使用省级专项资金2480万元用于示范项目推进和农房改善项目建设。使用县级平台公司项目资金13700万元(其中3800万元为拆迁启动资金),有效推动农房改善项目进度。另外,县政府成立的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和灌云县新农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和县农业银行达成合作,已落实3个项目融资资金9.1亿元,2020年南岗镇东园曹赵村新型农村社区等8个项目计划融资8亿元已报省农发行待批;同时发行伊山镇彭洼村、下车镇仲集村2个项目政府债券2亿元,为推动农房改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准确把握农房改善工作要求,在以后工作中力争做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规划起点要“高”。“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设计是农房改善工作的纲和魂,纲举才能目张、塑形先要塑魂。一方面,要坚持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合理确定城镇村人口布局;充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科学论证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和类型,强化乡村特色风貌塑造;要在优化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坚决杜绝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逾越生态红线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坚决杜绝边规划边建设或先建设再规划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要统筹安排推进次序,合理确定时间节点,坚持先建后拆的规划原则。确因用地需要,在村原地拆除新建的,要尽最大可能,避免或缩短安居“过渡期”,让农民群众的“阵痛”少一点、“等待”少一些,允诺必践,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政策配套要“准”。农房改善涉及区域范围广、面对的家庭类别多,既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朝令夕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前后政策衔接和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农房改善安置补偿标准,做到县域范围内的安置补偿政策相对平衡统一。要充分考虑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合理制定房型面积标准,该托底的要托底、该保障的要保障、该鼓励的要鼓励,以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要引导农民选择适合的户型和面积,避免盲目攀比、脱离实际,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要把推进农民市民化作为农房改善工作的重要途径,要认真研究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进城入镇农民在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对自愿申请确定进城入镇的农户,可采取货币化补偿、实物置换等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和农房,并确保生计有保障,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三)资金平衡要“实”。钱的问题最直接、最现实,钱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住房改善工作能不能稳步推进、持续实施,算好“资金平衡”账尤为重要。要把省级专项资金、土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政策用好、用足、用活、用到位,做到“不与民争利”,坚决制止借农房改造打“土地财政”的思想。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农房改善工作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等交易指标予以单列,与年度目标任务挂钩,资金单独核算,以保障农房改善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公共服务要“全”。推进农房改善的根本目的既是要提升农民群众的居住水平,更是要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不能只重“房子漂亮”不重“服务配套”;不能只重“硬件工程”不重“软件资源”。要按照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和苏北地区农房改善项目新的要求,持续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并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和运营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就学、就医、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真正让农民群众出行更便捷、居住更适宜、生活更便利,让新建和改造的村庄一步成为特色田园乡村。 (五)产业就业要“稳”。“安居”必先“乐业”。不能让农民群众住得“高大上”,过得“紧巴巴”。要把住房建设和农民就业创业一并统筹好、兼顾好,确保农民有事做、有活干,有稳定的收入保障、持续的增收来源。要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增加城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进城入镇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结合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渠道增加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众和中老年劳动力就业。注重挖掘当地资源禀赋,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从事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老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分类指导要“细”。要分别针对农户和村庄进行分门别类,相应制定差异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改善对象上,对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优先激励吸引进城入镇;对自愿留乡的村民,要充分尊重意愿并引导适度集中居住;对四类重点对象,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按期完成危房改造,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落实托底安置。在村庄建设上,集聚提升型村庄要注重新建部分与原有风貌的有机协调;规划新建型村庄要坚决杜绝行列式、兵营式布局,并防止村庄景观城市化;特色保护型村庄要注重内涵保护和特色传承,最大化延续地域文化和乡土特征。在社区规模上,新建的农村社区规模以500户左右为宜,不是越大越好,超过1000户的要经过严格的项目论证和技术论证。 (七)质量安全要“安”。“安”居工程,“安”字当头。住房改善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就是民心问题。决不能因为“松”了质量关口而导致“松”了群众根基。农房改善不仅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是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坚持把质量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特别是统归代建的农房,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真正为农民群众建设一批住着安心、用着放心的新农房。 (八)生态环境要“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是农村的优势,更是农村的资本,抓农房改善必须把生态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在建设和治理上双向发力,在打基础和保长远上一以贯之。一方面要充分依托原有基础,统筹优化生态结构布局,构建彼此互补、相映成趣的生态格局,另一方面也要在公共空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上统筹推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环境质量。同时,也要逐步探索生态保护的利益驱动机制,通过催生生态农业的商业产出强化农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让生态“名片”成为新型农村最亮丽的“招牌”。 四、建议答复 目前,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在对农房改善工作意识上有了极大提高和加强,都对农房改善工作进行周密计划和全面部署,定人定职,年度农房改善所有项目都已蓄势待发,持续推进。 一是土地指标县级优先用于农房改善项目,都全部落实到位,已上报上级部门近期批复。 二是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加大对省级专项资金调度使用效率,2018年—2019年我县省级专项资金共计4.1亿元,截止目前已使用23647.6万元(含危房改造2456.4万元),使用县级平台项目资金13700万元,有效推动农房改善项目进度。加快土地指标交易,形成资金良性循环;农房改善项目原则是先建后拆,目前所有农房都处于建设阶段,搬迁区还未产生增减挂钩土地指标,县委县政府已召开会议要求南岗镇、杨集镇、侍庄街道、圩丰镇、同兴镇、四队镇等镇街启动搬迁区房屋搬迁,净增耕地指标用于交易,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抓紧项目融资,县政府成立的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和灌云县新农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和县农业银行达成合作,已落实3个项目融资资金9.1亿元,另外2020年南岗镇东园曹赵村新型农村社区等8个项目计划融资8亿元已报省农发行待批;已发行伊山镇彭洼村、下车镇仲集村2个项目政府债券2亿元,为农房改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成立领导包保小组推进项目。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包保项目靠前指挥,下沉推进、包干到底,确保项目如期竣工,群众顺利入住。县农房办也将细化工作分工,各司其职,负责项目的推进、督查、协调和问题解决,确保农房改善项目手续齐全、合理合规,快速推进。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我县将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徐春洋 联系电话:13812435737 抄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