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乡镇街道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岗位比例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54

张海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乡镇街道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岗位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3号)精神,我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委办发〔2010〕45号),明确“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全县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首次设岗时的0.8:4.8:4.4逐步过渡到1:3:6”,由于当时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完成,故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灌人社〔2010〕62号)中,提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待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再实施。” 为了调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县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灌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委办发〔2010〕45号)精神,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按“1:3:6”的比例进行了初步设岗,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聘用,兑现了岗位工资,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副高岗位上为7人,聘用在中级岗位上为124人。 下一步,我们人社局将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由政府办牵头,召开会办会,会商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宜,争取尽快启动乡镇事业单位首次设岗工作,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各乡镇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设岗,开展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调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