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水利系统人员工资渠道的议案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24
仇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水利系统人员工资渠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概述
多年来,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了我县大量的水利建设管理任务,如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水资源开发保护等,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而政府又没有对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县编制管理部门也笼统地将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致长期以来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能混杂,难以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不断增长,而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收入来源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收不抵支现象普遍存在,已经影响了乡镇水利站的正常运转。我们高度重视乡镇水利站的经费保障问题。
二、解决措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9号)、市委2015年1号文件和201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9号文件精神,建议由县编制管理部门牵头,对乡镇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准确定性,分清公益性和经营性,重新核定其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供给方式,对于从事公益性的事业人员经费纳入县级预算管理,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对于超编人员进行分流,同时将单位收入纳入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
灌云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