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灌云电视台节目纳入电信、移动电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30

孙泽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灌云电视台节目纳入电信、移动电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管制政策、国家“三网融合”总体部署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灌云县广播电视台向本地通信运营商开放灌云本地电视节目信号存在现行政策管制障碍。 一是根据国家三网融合政策规定,广播电视机构IPTV集成播控平台只设“中央”和“省级”两级架构,没有专设“县”级架构,因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灌云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接入电信IPTV的审批权限在省文旅厅。 二是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必须严肃对待,严格管制。 三是灌云县广播电视台为了更多群众观看到灌云新闻,开设了微信公众号“灌云新视界”,同步播出灌云电视台重点栏目和电视新闻专题节目。下一步将加快融媒体建设,构建灌云手机台,丰富节目内容。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我县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