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低收入家庭子女学费补助的贫困证明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37

于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减少低收入家庭子女学费补助的贫困证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本县内教育补助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只需提供《帮扶手册》或《低保证》给所在学校登记,学校登记汇总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无需开具相关证明,在外地中高等院校上学的,各省市教育系统要求不一样,多数院校要求县区以上扶贫部门出具全国扶贫系统截图即为认可。不仅给低收入家庭造成麻烦,同时也增加县区级扶贫部门的工作量。只要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的在校学生,根据学校要求我们扶贫都无条件出具相关证明。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