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98

黄向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于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很中肯。我县为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要求已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为了加大散葬乱埋的治理力度,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颜东为组长、民政局庄占忠局长为副组长、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灌云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灌政办〔2019〕22号),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殡葬治理工作会议,组织督察组多次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查核实,确保殡葬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 二、强化规划引领 2015年我县利用土地规划调整的契机,紧密结合我县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完成《灌云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7年8月省政府审批通过,为各乡镇(街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科学规划和提供用地保障。 三、营造工作氛围 对于群众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和封建思想,我县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注重教育实效。通过发放宣传单400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500余条、门户网站、广播、短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采取思想教育、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行政推动、依法管理等措施,全方位宣传殡葬治理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殡葬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人民群众,确保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党员、干部首先不做,在条件成熟时,本着人性化原则,可推行草坪葬、花坛葬等绿色节地安葬。对抵制整治工作、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 四、加大整治力度 2015年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殡葬改革提供政策保障。2018年我县出台《关于印发灌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治理工作。2019年2月底,县政府副县长颜东带领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13家乡镇以家家到形式进行了调研;3月27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第二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工作督查;4月1日市政府黄市长带队开展调研视察;4月2日,省民政厅第三督查组开展工作督查;4月15-16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三个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一次实地工作督查;5月6日,县政府副县长颜东组织县民政、各个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过堂会。我县出台了《灌云县殡葬设施建设和散葬乱埋治理奖补办法》,推动殡葬设施建设和散葬乱埋治理进程,提升殡葬服务及管理水平。 五、各项治理工作效果显著 (一)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组织有序。全县范围内共有散葬坟墓53476座,老坟地368处51392座。目前,平散坟21568座,迁散坟2436座,平老坟地11处1305座,绿化围挡老坟地74处13339座。通过治理,目前,还余散坟29472座,老坟地283处36748座。全县已散坟整治数量占比45%,老坟地整治数量占比24%。今年在加大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重点对“三沿六区”内散葬乱埋进行治理,其中“三沿”内散坟整治效果显著,可视范围内基本整治结束。 (二)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我县加快推进全县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县规划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有18处,其中已有11处公墓已经投入使用,3处公墓已经开工。其他4处公墓也在积极推进当中。 (三)惠民生态葬的实施。我县出台《灌云县节地生态葬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办法:凡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和散坟迁移对象,采取海葬和在县内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可降解骨灰盒葬,给予每例1000元奖励;对采取集中守灵的本县户籍居民,给予每例1000元奖励。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治理工作难度随着治理时间的推进在一步步加大,思想重视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认为这项工作只是一阵风,有些乡镇(街道)逐渐产生了“松口气”“歇歇脚”“解解压”的错误念头和想法。对此,将督促各乡镇(街道)要始终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思想认识,一以贯之地全面推动殡葬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在加大传统宣传的基础上,加大电台、广播、报纸、微信等的大众媒体的宣传;充分利用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月、殡葬职工活动日等时机,形成县乡村协作、媒体联动、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宣传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确立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的理念,推行草坪葬、花坛葬等绿化节地安葬。 (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按照全县工作安排,今年8月底要完成“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散葬乱埋治理,12月底之前要完成全县范围内散葬乱埋治理,在还剩下不到7个月的时间要将全县范围内的散坟、老坟地整治到位,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面广量大。各乡镇(街道)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分类实施。对于散葬乱埋的坟墓,要根据要求实施平迁。对于老坟地,可按照 “升级改造”“绿化遮挡”“平迁”三种方式分类实施。对历史形成的农村传统安葬点(老坟地),地理位置合适的升级改造成公益性公墓。对于不适宜改造且安葬量较大的,采取物理遮挡或绿化、美化措施,使其不直接暴露在公众视线内,但超大墓、豪华墓必须拆除或改造。 各乡镇(街道)政府将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公益性公墓报批程序。科学合理规划选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作的瘠地进行殡葬设施规划和建设。我局将在各乡镇(街道)申报手续时给予协助配合,在进行墓园设计和建设时给予指导意见。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位于允许建设区的殡葬用地,尽快完成墓地报批手续,确保在8月15号前,全县所有的公益性公墓要全部投入使用,2019年12月底前停车场、服务用房、草坪葬、树葬等相关配套设施全部建成投入,满足广大群众散坟搬迁及新增骨灰安葬需求,避免新增散坟。 灌云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