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船厂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66

王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南船厂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派人现场勘査,并专门进行了航拍。 二、南船厂家属区位于县实验中学南侧,居住条件较差,多为老旧平房,房屋低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较差,存在安全隐患,居民改造意愿比较强烈。 三、本着民生为本原则,我局已建议县委县政府将其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但一方面由于我县老旧城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待棚改区域较多;另一方面国家宏观棚改政策调整,由原来货币化安置为主转为实物安置为主,致该项目无法实施。今年,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将该项目列入2020年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灌云县住建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