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自助过街交通灯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0

吕文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自助过街交通灯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礼让行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实施“礼让行人”系统是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县公安局不折不扣予以贯彻落实。对“礼让行人”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礼让行人”的实施,是一个城市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一个公民提升个人素养的突出表现。县公安局立足县城区实际情况,紧跟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要求,在水利局、二实小、苏果超市门口及振兴南路设置了4处“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有效提升了机动车驾驶人礼让行人的交通意识,提高了交通通行秩序,有效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在人流量过多的斑马线处安装过街交通灯的建议,县公安局已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调研,如通过论证将逐步予以推广落实。 灌云县公安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