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2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103

 

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民生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改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县通过了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
会议指出,尽管我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我县财政为“吃饭财政”,相关配套经费安排不足,教育债务负担重,财政保障能力脆弱,不能满足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二是办学条件差距较大。伊山城区小学及乡镇中心小学,实验室及相关教学设备一应俱全,而大部分村小各种功能室不全,体育器材等设备指标达标率低,校际间均衡标准差距较大。三是师资配置问题凸显。伊山城区师资明显比乡镇强,各学校尚能开齐开足各类学科。而村小教师普遍缺编、人员老化、素质偏低。四是学校布局尚需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二胎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我县现有学校特别是小学的数量和规模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城区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城区学校受土地规划以及现有城市空间的制约,校园面积和学生活动场地远远达不到标准,“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
经过审议,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投入,促进薄弱学校标准化提质改造。要把标准化提升工程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进度,稳步推进,着力实施,促进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与提升。
二、创新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一是要强化教育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探索实施教师“县管校用”体制,加强对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每年按比例对校长和教师进行交流,逐步形成教师岗位交流常态机制。二是要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方面对乡镇和薄弱学校的教师给予特殊的倾斜,使乡镇、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引得进、留得住。三是要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教学能力培养,将教研和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构建以常规集中培训、假日培训、远程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模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三、注重公平,促进教育机会均等。一是要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二是要根据目前我县财力及现有资源情况,组建教育集团。实施“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深入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对口帮扶等工作,实施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资源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整体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四、科学布局,促进教育资源均衡。一是要契合城区发展规划,把握人口总量及内在结构的变化趋势,提前谋划中小学布局,在城区规划和建设中,将中小学建设列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做到优先规划、优先建设。当前要把东城区、经济开发区两所新建九年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教师招录补充力度,缓解城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问题。二是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农村学校“布局分散、规模过小”问题,做到合理调整现有学校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接受优质教育的良好环境。三是新建居民小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学校布局和规模与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