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小伊乡、南岗乡撤乡设镇的 决 定
发布日期:2019-03-18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8
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小伊乡、南岗乡撤乡设镇的
决 定
(2019年3月18日灌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小伊乡、南岗乡撤乡设镇的议案》。
会议认为:小伊乡、南岗乡的经济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对外形象和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已达到了撤乡设镇的标准。
会议决定:同意小伊乡、南岗乡撤乡设镇,原行政区划、行政级别、隶属关系不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撤乡设镇的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审批,并做好协调和跟踪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撤乡设镇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