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04-20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26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委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较好地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狠抓源头管理、健全监管网络,加强检验检测,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县百姓提供了一个较为安全放心的农产品生产消费环境。同时指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二是监管部门间在职能转移过程中仍存在工作脱节问题;三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四是监管工作综合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为此,会议建议:

一是切实增强抓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监管责任,既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又要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负责、部门尽责、企业守责、司法惩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是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检测资源,切实解决管理体制上的重复监管、监管盲区问题,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实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强化目标奖惩,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完善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可追溯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持续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同时要坚持生态指引,重点加强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工作,提升认证层次和水平。

四是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人员配备、项目安排等方面投入,加大对各级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监管人员,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2018930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