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孙海宾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发布日期:2022-07-1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2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灌法〔2022〕 号
关于提请孙海宾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孙海宾同志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晓东同志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树名同志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凤山同志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静同志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附:孙海宾等5名同志情况简介
灌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 月 日
孙海宾同志情况简介
孙海宾,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入党。拟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
1982.09—1985.07 灌云县板浦中学学生;
1985.07—1990.06 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0.06—1996.09 灌云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6.09—2000.06 灌云县人民法院四队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0.06—2005.12 因非法拘禁罪被赣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2日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其无罪(依法恢复公职、恢复党籍);
2005.12—2006.06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6.06—2010.05 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0.05—2016.03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科科长、审判员;
2016.03—2016.10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2016.10—2018.10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18.10—2019.05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2019.05—今 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主要表现: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严守政治规矩和各项纪律制度,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少家庭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本人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分别被市中院评为2020年先进个人、2021年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杨晓东同志情况简介
杨晓东,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学文化,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入党。拟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
1996.09—1999.07 江苏省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学生;
1999.07—2004.09 灌云县沂北中学教师;
2004.09—2010.05 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2010.05—2011.08 灌云县人民法院见习助理审判员;
2011.08—2013.05 灌云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13.05—2014.02 灌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4.02—2016.03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审判员;
2016.03—2016.10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审判员;
2016.10—2018.10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8.10—2019.05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19.05—2020.10 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20.10—今 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主要表现: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学习和实践,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依法履职中始终保持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体现了较强的政治素养。工作中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学习和审判实际相结合,注重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知识,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动态,使自己始终站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的最前沿。
王树名同志情况简介
王树名,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执行裁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入党。拟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
1997.09—2001.07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
2001.07—2002.06 待业;
2002.06—2003.10 灌云县人事局人才中心办事员;
2003.10—2006.10 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2006.10—2009.06 灌云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9.06—2011.11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1.12—2016.03 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6.03—2016.10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科科长、审判员;
2016.10—2017.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科科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7.09—2018.10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8.10—2019.03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19.03—2019.05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审判员(负责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工作)、二级法官;
2019.05—2020.10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执行裁判庭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20.10—今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执行裁判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主要表现:
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工作上,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学习强素质,着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风上,该同志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自省、自律、自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张凤山同志情况简介
张凤山,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二级法官。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东海县青湖镇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7月入党,2000年3月参加工作。拟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
1997.09—2000.07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专业学生;
2000.07—2002.03 待业(其间:2001.02南京大学法律自考本科毕业);
2002.03—2005.09 东海县青湖中学教师;
2005.09—2011.08 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2010.08-2011.08借用灌云县委组织部);
2011.08—2016.03 灌云县委组织部办事员、副科长、组织员室负责人(其间:2009.10-2012.12南京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并毕业);
2016.03—2017.06 灌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7.06—2017.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审判员;
2017.09—2019.03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9.03—2019.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9.09—今 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主要表现:
该同志工作作风严谨,能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魄力。能够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严格按审限办结案件,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结合。严格执法,确保公正,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孙静同志情况简介
孙静,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女,汉族,1989年8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入党。拟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经历:
2004.09—2008.07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学生;
2008.07—2009.09 待业;
2009.09—2013.07 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2013.07—2016.03 灌云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16.03—2016.10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6.10—2017.08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法官;
2017.08—2017.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法官;
2017.09—2019.05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9.05—2019.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三级法官;
2019.09—2021.09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2021.09—今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主要表现:
该同志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首批员额法官到民一庭负责人,从事的每个岗位都留下了勤奋钻研的汗水,也见证了由青涩走向成熟的足迹。该同志一路走来,有勇挑重担,求真务实的担当,有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作风,更有无私奉献,自立自强的精神。该同志用无悔的付出和扎实的工作捍卫着法律信仰的尊严和神圣,展现着新时代优秀女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