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外出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0-21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4

×××同志:

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灌云县选举委员会决定,我县选举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年12月15日。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县自10月25日开始进入选民登记阶段,11月25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为了保证您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请接到此信后于11月24日以前,将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告诉我们。如果您仍回原户口所在地(原选区)参加选举,我们将依法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并请您于12月15日回我县××选区参加投票选举;如届时您本人不能回来参加投票选举,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按照您的意愿代为投票,请于12月14日前将委托书寄给我们。如果您希望在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我们将给您寄去选民资格证明。如果您接到此信后不能按时告诉我们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我们将按规定暂不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对您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谨表谢意!

 

 

灌云县选举委员会

或者××镇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