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大:“三三”机制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发力

发布日期:2019-12-10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8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系统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代表建议从收集到办结都要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和明确的责任者,否则就会因职责不清、交办不准、协调不力而延误。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统一登记、分类整理、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统一答复”的原则,落实好代表工作部门、对口督办单位和参与督办的代表三方责任,形成了“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归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五位一体的规范督办工作格局。
  一是落实好代表工作部门的责任。细化职责内容,要求选任联工委在进行建议收集、复查、审核、登记、分类工作时,做到“三把关”:把关建议质量,对所收到的代表建议认真审阅,凡不符合政策法规和建议格式的,帮助或指导代表修改完善,着力解决建议质量不高、代表性不强、操作性不大、针对性不准的问题;把关建议归类,对建议的内容认真甄别,按照行业职能特点进行准确分类,为交办奠定基础;把关建议交办,根据“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能特点,按照“定经办人员、定办理方案、定办理时间、定答复期限”的要求督促建议准确交办,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必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避免办理时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是落实好对口督办的责任。充分利用各专工委与对口联系单位业务了解、联系紧密、情况熟悉的优势,共同研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由常委会办公室与选任联工委联合督办和各专工委分工负责的对口督办制度,实行“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领衔抓、专工委对口督办、责任人员具体催办”的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的要求,重点跟踪办理进度,检查办理成果,发现并督促整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办理效果。
  三是落实好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责任。在办理代表建议时,注重彰显代表督办责任,发挥代表督办作用,安排代表参与建议督办工作。市政府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完善建议办理工作规则,建立了代表参与督办工作制度,规定各承办单位要认真配合代表督办工作,做到“三访”:办前拜访,向代表了解所提建议的真实愿望;办中走访,与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办后回访,虚心听取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代表参与督办工作的做法实现了代表由“办文”(提出建议)向“办事”(参与督办建议)的转变。代表从“幕后提”到“前台评”,展示了代表独特的督办作用。首次实行的“代表评判机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参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促进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确定“三重点”强化引领督办

确定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不仅能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还能引领、带动和促进其他建议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从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和已办建议三个维度确定重点督办件、重点督办单位和重点已办件“三重点”,强化引领督办,取得了以点带面的督办效果。


  一是确定重点督办件,开展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精选了滕冬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的建议》等十件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措施可行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安排,带领有关委室负责人到相应的承办单位调研、督办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建议意见,使十件重点督办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确定重点督办单位,领导领衔督办。市人大常委会挑选了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 18个单位作为重点督办单位并成立了 4个督办小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领衔深入各重点单位进行督办,一方面发现并推广承办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详细了解所承办建议的进展情况。对办理完毕的建议实地察看办理效果,对正在办理的建议听取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承诺办结时限,现场查看办理进度,对未办理和不能办理的建议听取情况说明。在此基础上将这 18个部门办理建议的情况,在 10月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邀请领衔提建议的代表参与投票,有效激发了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选择重点已办件,实行回访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筛选 17个已办的 A类件进行“回头看”,跟踪了解办理的情况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进行自查,督办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再开展检查核实。具体检查三个“是否”:所办毕的建议是否真正得到落实,有无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凡涉及协办单位的事项,主办单位是否及时与协办单位取得联系;协办单位是否积极配合,主动与主办单位加强沟通,提供帮助。跟踪三个“是否”有利于巩固办理成果,强化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

注重“三沟通”强化联动督办

加强联系沟通,凝聚各方力量是促进督办工作取得效果的有效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与主管单位、承办单位和代表的联系沟通,把力量聚集起来,共同向建议办理工作发力,形成联动督办的工作格局。
  一是注重与市政府办的沟通。督促召开专题交办会,将政府系统承办的 97件代表建议逐件分解落实到 37个市直单位和 8个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承办,切实抓好承办、催办、联络、协调、答复、审核等各个环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
  二是注重与承办单位的沟通。主要是通过发督办函、打电话催、找承办人问、发微信聊、实地调查等形式向承办单位多方面、多层次了解情况。对发现的交办不准确、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沟通不到位、措施不具体、分类不合理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重新规范答复,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注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今年提出建议的 89名代表一一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县级干部深入到县市区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从中汲取群众智慧,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向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