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 《关于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8-10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8


灌人大〔2020〕27号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

《关于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陈守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审计部门对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报告反映了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政府投资项目等政策落实和资金的使用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指出的存在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加强投资项目监管的建议是可行的。会议同意县审计局局长陈守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的力度。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做到应改尽改、按时整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防止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的水平。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审计监督手段,努力提高审计工作实效。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监督和使用。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效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要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成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监管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狠抓严管,防止问题反弹,要加大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今年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专项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作为县政府整改情况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会议审议,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的整改情况将开展满意度测评。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10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工商联,县科技局、县档案馆、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房办,县扶贫办,县农险办,四队镇人民政府,同兴镇政府,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京师范大学灌云附属中学,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