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20〕24号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控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正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传统传染病与新发传染病的多重压力,新发传染病传播速度更快,感染范围更广,防控难度更大。二是传染病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学校、医院、菜场和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控力度还需要加大。三是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医疗单位缺编、卫生人才总量不足;另一方面医疗人才流失较多,医疗人才队伍尤其是镇(街)卫生院、村(居)卫生室的医疗人员能力水平不高。四是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以医养防”“重治轻防”,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主动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全面保障,强化重点部位措施落实。强化农村、学校、医院、菜场、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配齐卫生防疫设施,保障卫生防疫投入,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消除发生与传播隐患,全面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完善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传染病防治人才引进模式,加大培养力度,完善机制政策,保障待遇落实,确保招得来人、留得住人。注重梯队建设,稳步推进县、镇(街)、村三级医生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能够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专业化、优质化卫生人才队伍。
四要创新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卫健、教育、农业、交通等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努力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整改清单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 月13日
抄报:县委。
抄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