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202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06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抓手,在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配套建设、提升应急队伍素质、推进应急知识技能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正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全县公共卫生队伍存在专业人员紧缺、业务素质偏低、村医队伍老龄化无后备人才等现象。二是公共卫生基础投入仍需加大。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县没有专门隔离场所,发热门诊不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等现象。三是《应急条例》宣传力度有待加大。相关部门缺乏更为积极、有效的宣传手段,与广泛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危机意识和应急观念,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报告和控制,强化应急指挥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配合,构建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二要加大各项投入,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注重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专门人才,加大公共卫生基础投入,优化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建设专门隔离场所,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全方位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保障措施。

三要注重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创新方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能力、报告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

四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势,依托各类现有信息平台,开发适用于镇、村(社区)防控工作的功能应用,有效支撑镇、村(社区)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防控任务,构筑起人防、物防、技防、智防相结合的现代信息化系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103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整改清单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7 13

 

 

 

 

 

 

 

 

 

 

 

 

 

 

 

 

 

 

 

 

 

 

 

 

 

 

 

抄报:县委。

抄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713日印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整改清单

 

序号

  内 容

责任单位

1

    加强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投入。

卫健委、财政局

2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卫健委、人社局

3

    足额保障《应急条例》要求的有关经费。

财政局、卫健委

4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保障能力。

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加快运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城管局

6

    提升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和应对处理能力。

卫健委、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