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20〕22号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法》和《决定》为抓手,有力地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为切实巩固良好生态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进学校、社区、餐饮、农村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有待修复。野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缺失导致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减少。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检测设施、装备、手段比较落后,很难适应工作需要,缺人员、缺技术、缺经费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繁育场所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目前采取的管理手段不能有效实施监管,很容易让其成为非法交易的“加工厂”、“中转站”或“庇护所”。五是相关基础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决定》出台后,相关农户不能继续经营、饲养野生动物后续处理等问题还未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一法一决定”进学校、社区、农村、农贸市场、餐饮店宣传的力度,倡导健康饮食,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
二、要统筹分工,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动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和主管职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常态化。要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力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坚决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防止非食用性野生动物进入食物领域,切实杜绝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三、要广泛动员,进一步抓好《决定》实施。各职能部门加强《决定》的宣传普及和措施保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识大体、顾大局、稳妥实现调整转产,减少损失,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执法检查整改清单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3日
抄报:县委。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
运输局、公安局、司法局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