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县政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发布日期:2020-07-06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2020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县政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

 

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以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准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三个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在工作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夯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正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监管意识存在不平衡;企业主体意识仍然不到位;全民安全意识依然不深入。二是监管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特别是具备资质的监管人员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安全生产责任边界不清晰;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不明确。三是主体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有的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技术改进等必要投入方面欠账较多;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牢牢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强烈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作为谋划推动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安全生产的生动氛围。

二、要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不松劲,进一步推动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和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强化政府监管执法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执法直接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模式转变。二是强化部门协作。要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三、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不懈怠,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的事故源头。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做到全面排查。“零容忍”的态度,对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做到彻底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治理措施,进行全方位整改,要强化跟踪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做到科学治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规范标准,为政府监管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 6

 

 

抄报:县委。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