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情况的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发布日期:2019-12-10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1935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情况的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1911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情况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按照“分级强化、分类指导、分片整合”的总体思路,充分调研、科学谋划,启动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同时指出,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建设用地指标较紧;二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三是集中居住吸引力不强

为此,会议建议:

1、要进一步强化宣传,确保农民自主自愿。要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强化组织推动,严格考核奖惩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计划有序推进;要在群众中进一步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解读群众关心和有疑问的政策条款;通过政策宣传,打消群众关于小区配套、房屋质量、今后就业等方面的疑虑,激发群众支持农房改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确保土地资金保障。一方面要对内积极挖潜,充分利用好相关财政金融政策,借助社会资源,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要向上争取省市扶持争取省将我县城乡挂钩指标纳入省交易平台,通过用足土地收益政策,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风险。

3、要进一步统筹推进,确保工程高质高效。对尚未完成规划的居住点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保障按需按时开工建设;对纳入今年开工的安置房项目,要尽早全面开工,倒排工期、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努力兑现承诺、按期交房;不可因时间紧、赶工期而缩减工序、减少配套项目、降低建设标准。

4、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从全县整体出发,按照“532”的总体目标,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在政策配套上要及时跟进,对各阶段的工作要做好指导在项目推进上要尽快打造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引领全县工作开展在目标考核上,要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始终把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做到顺民意、惠民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2020530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191210

 

 

 

 

 

 

 

 

 

 

 

 

 

抄报:县委。

抄送:县住建局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12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