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1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1928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产业发展等政策落实和资金的使用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政策有效落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投资项目监管的审计建议。会议同意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我县更好的贯彻实施,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聚焦政策措施落实,深入强化重点审计。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及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部署要求,县审计局要强化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支出、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促进重大政策措施在社会绩效、管理绩效、环境绩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

不断加强预算监管,提高审计监督效能。首先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财政收入质量等支出预算和政策加强审计,实现审计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其次要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关注预算资金从部门申报到审批各个环节,实现对预算分配、批复、执行、调整到决算编制的全过程监督。最后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创新审计管理模式,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审计整改。要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精准扶贫、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及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督查、问责等制度,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确保屡审屡犯的现象以后不再发生,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处理,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责任单位要专项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作为县政府整改情况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会议审议,对问题突出单位的整改情况将开展满意度测评。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19819

   

 

 

 

 

  抄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伊山镇,圩丰镇,四队镇,东王集镇,杨集镇,南岗乡,县残联,县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北环路指挥部,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8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