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对《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10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7

 

灌人大〔20192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各乡镇人大

20195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条例》施行以来,各乡镇能认真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2+4”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稳步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各乡镇人大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一是“2+4”会议还有不规范的地方。在组织召开人代会时,部分乡镇存在预备会议简化、会议议题安排不全、会期不够等问题,没有将“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列入人代会议程;人大主席团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能体现讨论过程。二是依法行权能力建设还有弱项。在召开人代会时,虽然依法设立了预算审查委员会,但因组成人员对财经知识和财政预决算要求知之甚少,致使预算审查委员会难以发挥作用乡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还不强,每次人代会收到议案建议数量较少、质量不高。三是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配齐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专职专用,且人员更换较为频繁,影响人大工作有效持续开展四是档案管理工作参差不齐。部分乡镇人大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每次会议或活动结束后,不能及时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对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服务大局。乡镇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好、引导好广大代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条例》在乡镇全方位落实到位,促进党委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进一步强化法意识,规范开好两个会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依法规范召开好每年两次人代会,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召开好每季度一次主席团会议。要充分重视年中人代会,精准定会议议题,探索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促进乡镇人大职权行使更加到位,工作更富成效,更好地促进支持政府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代表作用。要积极搭建代表知情知政平台,主动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增进代表对党委政府工作的了解,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科学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在审议或审查专项报告时,可通过聘请顾问等形式,逐步提高审议或审查专项报告的能力。要稳步推进代表履职载体建设,努力建好管好用好现有“家站”,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要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坚持把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可靠保障。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乡镇人大主席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定人定岗、专职专用。县人大将坚持月通报、季公示、年底综合考评等做法,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各乡镇人大仔细对照检查,向所在党委及时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固强补弱,规范建设,努力推动《条例》在乡镇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

                              2019610

   

 

 

 

 

 

 

 

 

 

 

 

 

 

 

 

 

 

 

 

 

 

 

 

  抄送:县人大机关各委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6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