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检查<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技术推广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19信息来源:灌云人大 浏览次数:9

 

 

灌人大201921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检查<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技术推广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95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办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完善推广体系,持续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我县在《办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技推广队伍老化;二是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职能发挥不到位;三是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四是惠农政策落实需进一步完善。

为此,会议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要加强《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要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农技推广工作职责,增强科技兴农观念。

2、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技推广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采取政策保障措施,根据产业发展,优化专业队伍配置,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

3、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投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我县一些地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依法将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开支,保障和改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使其更好地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更有效地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主导作用

4、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门店的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增强农民维权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种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三是强化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种子生产经营必备条件,提高种子生产经营的入市门槛。

5、进一步规范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申报惠农补贴期间,确保村民人人知晓。完善惠农补贴申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灌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619

 

 

 

 

 

 

 

 

 

抄报:县委。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619日印发